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
致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
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红杉聚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因减持公
司股份及受到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影响,
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日(2020 年 5 月 12 日)相比,截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红杉铭德及其一致行动人红杉聚业合计持股变动比例达到公司已
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 1%。具体情况如下:
一、 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2 层 C23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10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5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新产业 股票代码 30083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红杉铭德)1 7,366,818 0.9371
A 股(红杉铭德、红杉聚业) 被动稀释 0.08652
合 计 7,366,818 1.0236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份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发生变化)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5 占总股本比例6
股数(股) 4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900,000 0.9475 43,182 0.0055
红杉铭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43,182 0.00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00,000 0.9475 — —
合计持有股份 64,600,000 15.6948 122,740,000 15.6133
红杉聚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22,740,000 15.61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600,000 15.6948 — —
合计持有股份 68,500,000 16.6424 122,783,182 15.61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22,783,182 15.61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500,000 16.6424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红杉铭德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过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意向、计划 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458%)。
1 此行数据按按截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786,126,335 股计算。
2 此处被动稀释比例系以“减持比例”合计数减红杉铭德截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的减持比例计算而来。
3 “减持比例”合计数系由本表格第 3 部分“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与“本次变动后持有股
份占总股本比例”相减得出。
4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股数按红杉铭德、红杉聚业在公司上市时持有股数计算。
5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比情况按公司上市时总股本 411,600,000 股计算。
6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比情况按截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786,126,335 股计算。
(2)红杉铭德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通过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6),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940,082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6280%)。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3)红杉铭德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通过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81,582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6082%)。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4)根据红杉铭德 2023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新产业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新产业已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4),红杉铭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红杉铭德所持全部公司股份(按公司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计算,减持数量不超过 3,146,582
股),其中,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