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2-09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
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李婷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等,现将其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内容
1、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杉铭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81,582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608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李婷华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000 股和
230,000 股(分别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293%和 0.0293%)。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一)北京红杉铭德减持进展
1、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的一致行
动人北京红杉铭德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占公司
(元/股) (股) 总股本的比例
北京红杉 集中竞价 2022 年 7 月 21 日 42.76-43.32 61,800 0.0079%
铭德 -2022 年 7 月 25 日
2、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北京红杉铭德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 减持后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 合计持有股份 4,781,582 0.6082% 4,719,782 0.6004%
红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1,582 0.6082% 4,719,782 0.6004%
铭德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3、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北京红杉铭德的持股及剩余拟减持数量情况
截至 2022 剩余拟减 剩余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姓名 年 10 月 占公司总股 持不超过 份占公司总股 备注
14 日持股 本比例 (股) 本的比例
数量(股)
持股 5%以上股
北京红杉铭德 4,719,782 0.6004% 4,719,782 0.6004% 东天津红杉聚
业的一致行动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和李婷华的减持进展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和李婷华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占公司
(元/股) (股) 总股本的比例
刘海燕 集中竞价 2022 年 10 月 21 日 61.00 110,300 0.0140%
李婷华 集中竞价 2022 年 10 月 21 日 58.16 40,000 0.0051%
合计 -- 150,300 0.0191%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和李婷华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前 减持后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53,750 0.1722% 1,243,450 0.1582%
刘海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1,950 0.0460% 251,650 0.03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1,800 0.1262% 991,800 0.1262%
合计持有股份 1,013,430 0.1289% 973,430 0.1238%
李婷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9,033 0.0342% 229,033 0.02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4,397 0.0947% 744,397 0.0947%
3、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的持股及剩余拟减持数量情况
截止目前 占公司总股 剩余拟减 剩余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 本比例 持不超过 份占公司总股 备注
(股) (股) 本的比例
刘海燕 1,243,450 0.1582% 119,700 0.0152% 高管
李婷华 973,430 0.1238% 190,000 0.0242% 高管
合计 2,216,880 0.2820% 309,700 0.0394%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红杉铭德出具的《关于减持新产业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刘海燕、李婷华分别出具的《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