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3 号新产业生物大厦 21楼董事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翁先定以电话
会议方式出席会议;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微主持,部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经全体与会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公司总经理饶微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等情况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节“公司治理”相应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9,496.65 万元,同比增长 30.53%;利润总额
109,676.19 万元,同比增长 22.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914.74万元,同比增长 21.56%。
公 司 2020 年 度 具 体 财 务 数 据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 2021 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结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制定的业绩考核方案,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
算。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预算数较 2020 年度实际数增长不低于 20%,力争营业
收入同比增长 30%,主营业务将保持较好增长态势;公司 MAGLUMI X8 仪器推出后对仪器销售政策做了适当调整,预计 2021 年度综合毛利率比 2020 年会有所下降;公司研发费用、销售费用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将保持稳定;因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预计对管理费用会有较大影响,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将保持稳定;预计 2021 年度净利润率在40%左右。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用于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大华审字[2021]004316 号,公司拟按审定后的数据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3242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新产业生物研发大厦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对“新产业生物研发大厦项目”追加投资有助于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追加投资未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新产业生物研发大厦项目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新产业生物研发大厦项目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412,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同意对首发前限售股应分配的现金红利进行自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经营目标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同意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1 年度内审工作计
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的内容如下:
经审议,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汇丰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授权董事长饶微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