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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新产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004316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41,076,246.83 元和 939,147,382.47 元,本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为375,000 元,提取比例为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0.04%。因本次提取完成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412,350,000.00 元的 50%,所以无需按母公
司 2020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报表及合并报表中的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分别为 2,648,488,061.68 元和2,643,644,229.81 元。

  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为积极回报股东,董事会拟定了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2,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 41,235.00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43.91%,占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15.60%。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
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公司发展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创业板上市后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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