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3204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11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8.11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1,422,982股至2,490,2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4%至1.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6.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及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的未来 3 个月及 6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后续上述主体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5)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11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
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
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8.11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2,98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4%;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8.11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7,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490,2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其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的 90%。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 100 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 7,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8.11 元/股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数为 2,490,21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268,276 31.35 62,758,493 32.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977,436 68.65 129,487,219 67.36
总股本 192,245,712 100.00 192,245,712 100.00
若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8.11 元/股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数为 1,422,98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268,276 31.35 61,691,258 32.0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977,436 68.65 130,554,454 67.91
总股本 192,245,712 100.00 192,245,712 100.00
注:
1.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上述公司总股本、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数据来自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5 年 1 月 6 日不定期持有人名册。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344,304.69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82,756.48 万元,流动资产为 103,405.7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7.13%。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7,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根据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