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3204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年9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78.83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07元/股
4.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9 月 27 日为授予日,以 11.0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8.83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9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复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9 月 9 日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5.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确定以 11.0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以 2022 年 9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1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8.83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07 元。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授予的 125 名拟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拟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
由 125 人调整为 12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5 万股调整为 178.83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15 万股调整为 21.17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限制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3 年 9 月 27 日
2.授予数量:178.83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80,654,547 股的 0.99%
3.授予人数:124 人
4.授予价格:11.0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程序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票第一个归属期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票第二个归属期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0%
票第三个归属期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7.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拟授予限制性 占公司股本
票数量(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董事兼总经理、金丹生物董事
1 石从亮 长、聚乳酸研究院总经理、伏 169,800 8.49% 0.09%
羲实验室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崔耀军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67,900 3.40% 0.04%
于培星 董事、金丹环保执行董事、金
3 丹农业执行董事 67,900 3.40% 0.04%
4 陈飞 财务总监 30,900 1.55% 0.02%
张翔 金丹生物董事兼总经理、欧洲
5 金丹董事会主席 49,400 2.47%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
6 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 1,402,400 70.12% 0.78%
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
119 名员工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24 人) 1,788,300 89.42% 0.99%
预留部分 211,700 10.59% 0.12%
合计 2,000,000 100.00% 1.1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