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3204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丹科技”)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83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22.53 元,共募集资金 637,599,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5,917,215.31 元,募
集资金净额 541,681,784.69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大华验字[2020]00016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0,304,494.82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41,681,784.6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40,691,638.54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49,251,331.30
2023 年 1-6 月投入项目金额 191,440,307.24
项目 金额
利息收入 9,335,995.49
手续费支出 21,646.8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304,494.82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186,278.36
协定存款 10,118,216.46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个账户均有固定用途,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5 万吨高光纯 L-乳酸工程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
目,并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
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的所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
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扩大产能、调整投资金额并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金丹科技变更为子公司金丹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丹生物”)。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金丹生物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支行开立专户,作为“年产 7.5 万吨聚
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金丹生
物与国金证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金丹生物与国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
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金丹生物与中
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外币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
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丹科技 246869509373 10,118,216.46 协定存款
郸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金丹科技 1717124619100008396 0.00 已销户
公司郸城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丹科技 371902999210706 0.00 已销户
郑州农业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金丹科技 633748571 0.00 活期
公司郑州纬三路支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丹生物 411622010120067101 186,275.81 活期
郸城支行
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丹生物 411601380160000201 2.55 活期
周口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丹生物 253382919084 0.00 活期
郸城支行
合 计 10,304,494.82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情况
“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4 月建成投产,
该募投项目所使用的主要原料为公司生产的高纯度乳酸,由于大环境影响及考虑到公司高纯度乳酸产能偏紧,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并基于乳酸产能匹配性角度考虑,公司未立即启动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涉及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预期经济效益等的调整。
公司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情况,并根据生物可降解材料行业发展前景,经分析论证后,决定将“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88,212.18 万元。公司原“年产 1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金丹科技,变更后“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金丹生物。相应变更项目实施地点至“郸城县工业区富强北路东、建业大道南”,占地面积约 109亩,目前金丹生物已取得“豫(2017)郸城县不动产权第 0001562 号”土地使用权。此次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其十七次会议及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扩大产能、调整投资金额并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472.96 万元。
2、“年产 5 万吨高光纯 L-乳酸工程项目”情况
“年产 5 万吨高光纯 L-乳酸工程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现有厂区的北
侧,西临富强北路,南临创业大道”,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本着优化生产布局、提升空间利用率、为后续发展预留充裕的土地空间原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现有厂区内,南临金丹大道,北临创业大道,东临工业大道”,投资金额由 30,906 万元变更为 21,620.74 万元。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