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63%)。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刘
建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先生未减持公
司股份,持股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目前持有公司股份(股) 目前持有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建 副总经理 160,000 0.1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实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