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2,566,574.91 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0,974,937.29 元;母
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为 58,416,303.22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07,570,857.15 元。
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07,570,857.15 元。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为:以公司股份 110,2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57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4.07%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