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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6 深市 测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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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关于签订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1

测绘股份:关于签订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采购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8

  债券代码:123177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一期工程

        (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苏交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城市生命线 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 相关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1,104.72万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名称: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鹏

    注册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注册资本:126282.7774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国内外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总承包;上述项目的地质勘察、工程技术、施工、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和试验发展;质检技术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环境与生态监测;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机动车辆、建筑工程专用机械的开发、制造、生产、销售;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贸易经纪与代理,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建材批发;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司法鉴定,社会经济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与苏交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苏交科签订的合 同额分别为27.1万、312.5万和30万。

    4、履约能力分析:苏交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江苏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

    甲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内容:甲方主要采购乙方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专项应用模块、地理信息平台、数据中台的地下管线部分功能、地下管线部分数据治理功能、地理信息能力集、城市内涝预测预警能力集共6项产品。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4、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零肆万柒仟贰佰元整(¥11,047,200)人民币(含税)。

    5、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建邺区。

    6、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本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城市生命线领域的业务开拓取得持续进展,有利于扩大公司在城市生命线项目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对后续江苏省内试点城市和江苏省外城市生命线项目的市场开拓有一定的积极示范作用,反映了公司在城市生命线业务领域得到了相关客户的认可,有助于公司提高在向数智化转型过程中的综合实力。

    3、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告所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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