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测绘股份 证券简称:300826 公告编号:2023-095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债券代码:123177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且不超过8,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2023-078)。
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披露了《202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0),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5,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分配
现金红利不超过人民币 29,120,000 元(含税);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145,6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0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结果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 2022 年度权益分
派除权除息日(2023 年 7 月 11 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
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0.80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截至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本总额(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为 145,600,000 股。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29,120,000÷145,600,000=0.20 元。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1元/股-0.20 元/股=20.80 元/股。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80 元/股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192.3077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8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384.6153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