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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5 深市 阿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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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4-10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尔特”)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
 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 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到预留部分。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207 人调整为 19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50 万股调整为 64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 万股调整为 6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阿尔特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