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4-00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4 年 1 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院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董事为宣奇武先生、李立忠先生、陈士华先生、王敏女士、姚丹骞先生。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及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主要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奖金。其中基础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参照考核情况按年发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效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能保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合理性,有利于促进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宣奇武
先生、李立忠先生、张立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及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税前),由公司发放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有效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薪酬能保证公司独立董事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陈士华
先生、王敏女士、姚丹骞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剑女士递交的书面申请。刘剑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刘剑女士董事的原定任期为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副总经理的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剑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贾居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 8,000 万元,贷款期限 3 年,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反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以两项专利质押及环境舱设备抵押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最终贷款情况将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贷款额度以国家开发银行最终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宣奇武
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在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 5 万台 V6 发动机技改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4,271.37 万元及其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扣除规划使用资金后节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
二街 7 号院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