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3-03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76,415,000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人民币 6.14 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469,188,1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66,524,844.45 元,募集资金净额 402,663,255.55 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立信中联验字[2020]C-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08,720,020.04 元,其
中: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2,232,706.62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662,872.48 元,2021 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5,814,818.99 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21.95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8 号)核准,公司向 11 名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量为 23,990,729 股,发行价格为 32.88 元/股。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788,815,169.5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9,180,842.8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79,634,326.72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
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立信中联验字[2021]C-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21,546,824.29 元,其
中: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5,111,828.63 元;于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343,935.23 元,2022 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9,091,060.4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572,573,112.17 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含未赎回的七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其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期间,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科技支行与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广场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2021 年 11 月 19 日与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银行、2022 年 3 月 11 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关村支行银行与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目前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已使用完毕,银行账户均已注销。
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121007880160000
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 2106 231,327,840.00 5,487,410.99 活期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121007680150000 七天通知
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 0316 10,000,000.00 存款
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121007680120000 七天通知
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 0370 15,000,000.00 存款
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121016683223810 结构性存
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 1 130,000,000.00 款
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06199010666 228,767,958.83 157,189,834.67 活期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061990800016 10,000,000.00 七天通知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3 存款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798764248 182,719,400.00 3,633,540.01 活期
公司北京分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8741307513 10,000,000.00 七天通知
公司北京分行 存款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8741307514 10,000,000.00 七天通知
公司北京分行 存款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8741307515 10,000,000.00 七天通知
公司北京分行 存款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8742315435 70,000,000.00 定期存款
公司北京分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8742339397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204950004 138,900,634.16 7,773,827.14 活期
司中关村支行 708247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204950006 70,000,000.00 结构性存
司中关村支行 3629894 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907190004 - 18,488,499.36 活期
中关村支行 466290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4907190006 25,000,000.00 结构性存
中关村支行 8396113 款
合 计 781,715,832.99 572,573,112.17
注:截至2022 年 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72,573,112.17元(含利息及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含未赎回的七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