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2-09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股份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81)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84,01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97,631,708 股的 0.74%,
最高成交价为 14.1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7 元/股,成交总金额 49,912,807.8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条款,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684,016 股,按照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
股本结构测算,回购公司股份可能带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据此测算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实施前 本次变动 实施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92,887,388 18.67% 3,684,016 96,571,404 19.4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4,744,320 81.33% -3,684,016 401,060,304 80.59%
总股本 497,631,708 100.00% 0 497,631,708 100.00%
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未能按上述用途实施,则回购股份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实施前 本次变动 实施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92,887,388 18.67% 0 92,887,388 18.8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4,744,320 81.33% -3,684,016 401,060,304 81.19%
总股本 497,631,708 100.00% -3,684,016 493,947,692 100.00%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9 月 1 日)前 5 个交易日(2022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6,754,293 股。公司
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1,688,573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