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2-08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院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
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经审议,我们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4)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85)。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86)。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补选董事、总经理张立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姜胜先生、徐东权先生、张立强先生组成,其中宣奇武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