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2-03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交易各方基本意愿的合作约定,旨在表达交易各方对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最终以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尚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的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签署的协议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 年 3 月 26 日,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青经开集团”)、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夏利”)签署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博郡汽车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及西青经开集团拟受让天津博郡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郡”)的股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587,746.3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 年 08 月 21 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七支路 8 号投资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说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西青经开集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西青经开集团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二)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胡克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04 月 09 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京福公路 578 号二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活动);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说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一汽夏利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一汽夏利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三、标的公司介绍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博郡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HUANG XIMING
注册资本:253,983.243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京福公路 578 号
经营范围:汽车及零部件、汽车装具、发动机、电驱动系统、电池包系统、储能系统、电子产品、内燃机配件制造、销售;汽车维修;橡胶制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日用百货、轮胎、电工器材批发兼零售;仓储服务;劳务服务;房屋租赁;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天津博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3、股权结构说明:一汽夏利和南京博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博郡”)共同持有天津博郡 100%的股权,其中一汽夏利持股 19.9%,南京博郡持股 80.1%。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约定的主要事项: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持有天津博郡80.1%股权,西青经开集团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持有天津博郡19.9%股权。
2、协议对价: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价格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权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后续协商确定。
3、当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进一步共识后,将就本次交易另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协议期限:本协议书经各方签章及盖章后生效,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书;
(2)本协议书生效后3个月后;
(3)公司及西青经开集团在完成尽职调查后发现目标公司存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限制转让事项,或目标公司存在与公开披露事项重大不一致情形,若该等问题经各方协商无法确定解决方案的,公司及西青经开集团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决定终止标的股份的受让;
(4)各方就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5)中国证监会等任何监管部门或任何有权的政府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交易的任何事项不予核准、批准、备案或存在任何否决意见;
(6)因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国家层面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而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
5、排他期: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后3个月内或者至本协议书终止之日为排他期,非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本协议书外的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可能妨碍本次交易完成的协议或作出其他任何可能妨碍本次交易完成的安排。经各方协商一致,排他期可以视具体磋商情况延长。
6、其他条款:协议中对本次交易进展安排、违约条款、不可抗力等作了相
关约定。
五、协议签署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汽车全流程研发,已为超过 60 家客户成功研发近 300 款
车型,多年来潜心孵化的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业务已进入量产爬坡阶段,并持续在产业链广度和深度延伸上进行探索。本次与相关方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基于现有业务优势和汽车市场供应链结构需求,在业务板块拓展上向整车 ODM 的进一步尝试。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在保持中立性的前提下更好地服务于整车企业客户,有助于公司业务链条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本次合作对公司增强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协议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本次协议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交易各方基本意愿的合作约定,旨在表达交易各方对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最终以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尚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根据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框架协议。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立强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32.50万股,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林玲女士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财务负责人贾居卓女士的减持计划尚在进行中,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未发生持股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正在进行的减持计划外,公司未新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持有天津博郡80.1%股权事宜,尚需与相关方进一步磋商签署相关协议,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博郡汽车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