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2-03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董事、总经理张立强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林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张立强先生因个人资金安排,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1,870,000 股(占当时总股本 305,658,743 股的 0.61%);林玲女士因个人资金
安排,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55,250 股(占当时总股本305,658,743 股的 0.74%)。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上市,总股本由
305,658,743 股增加至 329,649,472 股;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31,754,472 股。在可减持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张立强先生计划可减持的股份数量由 1,870,000 股调整
为 2,029,651 股(占当前股本 331,754,472 股的 0.61%),林玲女士计划可减持的
股份数量由 2,255,250 股调整为 2,447,792 股(占当前总股本 331,754,472 股的
0.74%)。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立强先生和林玲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个人安排,张立强先生合计已减持股份 1,226,000 股,林玲女士合计已减持股份 104,000 股,剩余部分股份未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变动比例
集中竞价 2021.9.16 475,000 0.1554%
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导致持 2021.10.29 - 0.1668%
股比例稀释
集中竞价 2021.11.15 126,000 0.0382%
限制性股票归
属完成致持股 2021.11.16 - 0.0132%
比例被稀释
张立强 集中竞价 2021.11.30 32.29 250,000 0.0754%
集中竞价 2021.12.1 50,000 0.0151%
集中竞价 2022.2.11 87,500 0.0264%
集中竞价 2022.2.14 16,800 0.0051%
集中竞价 2022.2.15 70,700 0.0213%
集中竞价 2022.2.18 150,000 0.0452%
集中竞价 2021.9.16 16,300 0.0053%
集中竞价 2021.9.17 87,700 0.0287%
林玲 向特定对象发 35.16
行股票导致持 2021.10.29 - 0.2123%
股比例稀释
限制性股票归
属完成致持股 2021.11.16 - 0.0172%
比例被稀释
注 1: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上市,总股本由
305,658,743 股增加至 329,649,472 股;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31,754,472 股。上述变动比例均以发生变动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注 2: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减持前总 占当前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80,000 2.4472% 6,254,000 1.8851%
张立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0,000 0.6118% 1,319,750 0.39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10,000 1.8354% 4,934,250 1.4873%
合计持有股份 9,021,000 2.9513% 8,917,000 2.6878%
林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5,250 0.7378% 2,229,250 0.67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65,750 2.2135% 6,687,750 2.015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立强先生和林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立强先生和林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张立强先生和林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张立强先生和林玲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