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1-04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76,415,000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6.14 元。截至 2020 年 3月 24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469,188,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6,524,844.45 元,募集资金净额 402,663,255.55 元。
截止 2020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立信中联验字[2020]C-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02,895,579.10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2,232,706.62 元;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160,662,872.48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03,812,270.14 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管理,并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投项目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科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110906199010503 215,254,466.13 887,153.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11090619908100320 5,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11090619908100303 13,000,000. 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11090619908100293 20,000,000. 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11090619908100276 80,000,000. 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110906199010105 499,192.9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0619908100280 27,000,000. 00 结构性存款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双榆树支行 20000012049500033097775 103,341,554.37 7,425,923.9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双榆树支行 20000012049500023196197 50,000,000. 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北京海淀科技支行 77120122000005869 106,092,079.50 -
合 计 424,688,100.00 203,812,270.14
注: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812,270.14 元(含利息
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2020 年 7 月 7 日更换募集资金账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新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10906199010105),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支行(77120122000005869)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公司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 7 号。2020 年
5 月 13 日,该议案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106,092,079.50 19,354,606.62 19,354,606.62
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
扩建项目 193,229,621.68 22,540,100.00 22,540,100.00
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103,341,554.37 338,000.00 338,000.00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合 计 402,663,255.55 42,232,706.62 42,232,706.62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已全部置换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含 3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