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1-011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19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 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中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4)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设立)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 2019 年末,合伙人 36 人,注
册会计师 32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4 人。
(6)审计收入: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998.21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 19,431.1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337.47 万元。
(7)业务情况:2020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20 家;主要行业为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 家,房地产业 3 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 家,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家,制造业 12 家;审计收费总额 2,324.6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截至 2020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019.27 万元;向中国大地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 6,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其中,有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玉
立信中联合伙人,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小丁
立信中联注册会计师,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铭姝
立信中联合伙人,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立信中联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立信中
联协商后确定本期审计费用拟为 45 万元,2020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19 年的审计
费用有所增加,主要为 2020 年公司业务模块增加、合并范围增大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立信中联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中联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中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立信中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质量,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6 票同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