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0-08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0 年 8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22.0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 422.00 81.15% 1.38%
(91 人)
预留 98.00 18.85% 0.32%
合计 520.00 100.00% 1.7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2019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数,2020年专
第一个归属期 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10%;2、2020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或以2019年
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0年新增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2019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数,2021年专
第二个归属期 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21%;2、2021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或以2019年
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1年新增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进行授予,则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 2019 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
第一个归属期 数,2021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 21%;2、2021 年资产负
债率不超过 30%或以 2019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1 年新增
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以 2019 年专利申请数量为基
第二个归属期 数,2022 年专利申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 33%;2、2022 年资产负
债率不超过 30%或以 2019年新增客户收入为基数,2022 年新增
客户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A B C
归属比例 100% 7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 2020 年 8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91 名激励对象 422.00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