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0-074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 年 6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74 号《关于核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41.5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14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69,188,100.00 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 44,5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24,688,100.00 元,已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03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中介机构费用、
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22,024,844.4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2,663,255.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C-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金额 469,188,100.00
项目 金额
减:发行费用 66,524,844.4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02,663,255.55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791,023.24
减: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84,508,005.70
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40,042,101.79
银行手续费 4,495.16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20,000,000.00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98,941,777.93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支行的所属分行,下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公司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同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
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 2020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
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值在 1,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1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根据 2020 年7 月 7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值在 5,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
110906199010503 100,117.30
广场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 200000120495000330977
32,535,781.16
行 7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
77120122000005869 66,305,879.47
科技支行
合计 98,941,777.93
三、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 年 1-6 月份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0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266.33 报告期内 8,450.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 8,450.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效 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部分变更) 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用状态日 益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大变化
期 益
承诺投资项目
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否 10,609.21 10,609.21 4,003.79 4,003.79 37.74% 2021 年 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