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信永中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服务期为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晓聪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莹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霞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参与过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
3.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2024年内控审计机构。
4. 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