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4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26,341,682 股为基数。
●若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
本发生变动,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189,835,414.2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2,013,511.08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2,013,511.08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现拟定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26,341,6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3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且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