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5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7,400,000 股为基数。
●若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202,852,384.1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5,955,239.1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5,955,239.13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现拟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7,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50 元(含税)不变,每 10 股转增 5 股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
股本总额。
二、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
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且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