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机械 公告编号:2024-021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0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陈振东先生、陈振华女士、孙禄先生、韩玉珍先生、李延云先生、李宝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孙楠先生、陈耀东先生、杨继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孙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孙楠先生、陈耀东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继靖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振东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1990年9月至2002年5月,任天津市东郊区新华电焊机厂(该厂1993年改名为天津市科华焊接设备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2年5月至2008年9月,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23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2%。陈振东先生与公司股东陈振生先生、陈振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陈振东先生与公司陈振生先生、陈振华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振生先生系陈振东先生和陈振华女士的哥哥;陈振华女士系陈振东先生的姐姐,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陈振华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0年10月至1990年8月,从事个体经营的财务会计工作;1990年9月至1993年12月,任天津市东郊区新华电焊机厂财务会计; 1993年12月至2002年4月,历任科华焊接财务科长、财务部部长;2002年5月至2008年8月,在建科有限主持财务部工作;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建科有限监事会主席;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合规法务部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6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0%。陈振华女士与公司股东陈振东先生、陈振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陈振华女士与公司陈振东先生、陈振生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振生先生系陈振东先生和陈振华女士的哥哥;陈振华女士系陈振东先生的姐姐,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孙禄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6月至2011年7月,历任建科有限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11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禄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4,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孙禄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韩玉珍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2年05月至2011年7月,历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销售人员、国内销售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公司国内销售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国内销售一部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济南远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1月至今,任河北雄安诚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湖南鑫铮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徐州科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广州建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马鞍山建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骁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建科机械(香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韩玉珍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韩玉珍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李延云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1月
至2011年7月,历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弯曲技术员、销售人员、大项目销售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公司大项目销售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国内销售二部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重庆津博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08月至今,任泉州市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海南津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嘉兴市南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2月2021年2月,任湖北建江长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湖北建江长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广西齐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河南鼎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陕西诚合创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延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李延云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李宝红女士:1982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2004年03月至2008年06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小型机技术组组长;2008年06月至2011年07月任天津市建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棒材机械技术组副组长;2011年07月至2014年10月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棒材机械技术组副组长;2014年10月至今任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新技术储备部技术组组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宝红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李宝红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