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机械 公告编号:2021-020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 计师事 务所近 三年 因执业 行为 受到刑 事处罚 0次 、行政 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峰,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签署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黎,201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签署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收费将在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审计委员会就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聘请其为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0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