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23.57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861.19 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
币 5,957.51 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1.0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962.60
项目投入 B1 34,989.9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387.46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6,935.9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6.51
项目投入 D1=B1+C1 41,925.8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533.9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570.6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790.35
差异 G=E-F [注]780.34
[注]:差异系公司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节余募集资金 780.3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已完成专户开立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和“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降低账户管理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公司已对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10864000001032452 21,910,177.63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755920912110904 18,417,311.01 活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219226700657100003 107,576,012.32 注 1
合 计 147,903,500.96
注 1:其中定期存款 107,200,000.00 元,活期存款 376,012.32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外部环境的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开工时间和工程施工进度有所影响,并同意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
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962.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35.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7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925.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57%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