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57 元,
共计募集资金 62,861.19 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 5,957.51 万元后,
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 年 3月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1.0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根据《管理办法》,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东贝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
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已完成专户开立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用途 注销前账户余额 备注
名称 (本息合计)/元
贝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43273304992 4,269,725.54
达克 公司深圳龙兴支行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
广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48473410306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3,533,639.78 自有资金账户。
贝仕 公司深圳龙兴支行
贝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30801220003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账户余额转回公司招商银行深
达克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40188 管理 278,722.13 圳龙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755920912110904)
2、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 780.3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规范募
集资金账户的管理,降低账户管理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同意将上述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对应签
订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账户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账户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