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
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的部分条款,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67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0.50 万元
第 十 九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10,667 万股,全部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16,000.50 万股,全部
条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
会审议通过: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担保; 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第 四 十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条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对象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超过 5,000 万元;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
的担保。 任何担保;
(六)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
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
第一款第一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二)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二)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第 五 十 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股
五条 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 结束当日下午 3:00。
束当日下午 3:00。 ……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 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
名方式和程序为: 程序为:
第 八 十 (一)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一)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二条 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
选人; ……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 一 百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
一 十 六 式为:邮件、传真、电话,在条件允 为:邮件、传真、电话,在条件允许时也
条 许时也可采取专人送达通知的方式; 可采取专人送达通知的方式;通知时限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 为:会议召开前 3 日。
第 一 百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部
五 十 六 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 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
条 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范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第 一 百 围内确定一份或者多份报纸和一个网 露媒体和网站作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
七十条 站作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信息的媒体。
第 一 百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九 十 八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适用。
条 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适用。
二、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明细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监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否
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其中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其他制度(其中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