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越南伯仕签署施工合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越南伯仕签署施工合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越南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伯仕”)与兴福投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兴福公司”)签署《建筑设计和施工合约》(以下简称“施工合约”),并授权越南伯仕管理层签署施工合约及后续的相关文件。公司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阿童木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越南伯仕 100%股权。
本次越南伯仕与越南兴福公司签署施工合约,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位于越南平阳省槟桔市美福坊美福二工业区的 E 栋工厂进行建设。合约总金额为
3,300,000 万越南盾(按 1 越南盾=0.0002815 人民币,约 928.95 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近 12 个月内,对租赁越南土地使用权及建设厂房事宜,按照连续 12 个月
累计计算交易金额为 17,569,640 万越南盾(按 1 越南盾=0.0002815 人民币,约
4945.85 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故本次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本次施工合约项目工程的承包方为兴福投资股份公司,注册地为越南平阳省槟桔市泰和坊美福三工业区 B_4B3_CN 座。企业编码为 3700870773。越南兴福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施工合约的主要内容
1、甲方:兴福投资股份公司
2、乙方:越南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
3、合约内容:甲方指定乙方按照批准的设计和施工,对乙方位于越南平阳省槟桔市美福坊美福二工业区的 E 栋工厂二楼进行建设与安装。
4、合约价值:3,300,000 万越南盾(按 1 越南盾=0.0002815 人民币,约 928.95
万元人民币)
5、付款方式:第一期施工合约签署后甲方根据预付款单将合约价值的 50%支付给乙方;第二期在甲乙双方检查验收地梁基础建设工程后,7 天之内支付合约价值的 30%;第三期在乙方完成施工并移交工程给甲方后,7 天之内支付剩余的合约价值,即合约总价值的 20%。
6、质量及各技术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批准的设计,报价,材料类型和技术文件,保证本合同的施工质量/工作项目;乙方确保工作符合原则、内容和顺序,保证应甲方要求下移交竣工工程并依法使用;乙方确保按照越南现行的建筑规范和标准,在工程投入运营和使用时,所安装的建筑结构和设备的可持续性,安全性和准确性。
四、本次签署施工合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施工合约的签订,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生产经营场地的需要,推进越南伯仕厂房建设事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和长远发展目标,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实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本交易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五、近 12 个月内累积已发生的交易事项
2021 年 1 月 27 日,越南伯仕与越南兴福公司签署《订金合约》,越南兴福
公司将位于越南平阳省槟桔市美福坊美福二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附属的所有建筑工程(工厂、办公室、辅助项目等)转让给越南伯仕,土地编号为CT57368,房屋所有权和其他土地附着资产证书编号为 CV558836。土地面积为32,545平方米,公司租赁期限至2055年1月14日。交易标的总金额为14,269,640
万越南盾(按 1 越南盾=0.0002815 人民币,约 4016.90 万元人民币)。后续双方
将根据《订金合约》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正式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越南伯仕达克电子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约》。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