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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2 深市 贝仕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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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0

贝仕达克: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7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628,611,9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8,985,9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到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0】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管银行签订了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此次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协定存款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将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2.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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