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4-062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37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维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700,253,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35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26,14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17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4,112,0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4,862,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4,862,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5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91,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91,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89,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91,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
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89,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89,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89,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191,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011,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8%;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王维东、张哲峰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0,942,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1019%;反对69,311,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09%;反对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93,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4%;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378%;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93,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4%;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378%;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93,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74%;反对4,36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378%;反对4,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