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2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1,111.86 万元,合并报表 2022 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0,677.31 万元;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1,241.91 万元,按照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124.19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0,431.10
万元,扣除 2022 年派发 2021 年度现金红利 45,600.00 万元,母公司报表 2022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50,948.81 万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 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 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