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28,115.18 万元,
按照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811.52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66,480.82 万元,扣除 2020 年派发 2019 年度现金红利 30,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1,784.48 万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
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15,00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意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 万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