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0-00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553,425,297.56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 2020 年 03 月 09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 万股为基数,用 2019 年度的未分
配利润 553,425,297.56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 万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03 月 09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
万股为基数,用 2019 年度的未分配利润 553,425,297.56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 万元(含税), 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公司监事会决议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意该分配预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