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2号)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8,88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6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40.17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86,01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113,921.7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XYZH/2023CDAA3B01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8,286,664.02元,其中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92,460,334.5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35,826,329.52元。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49,016.50元。
85,188,255.46元,与应有差异30,388,018.79元,主要系:
1、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投入金额30,000,000.00元;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时已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的税额、本公司通过募集账户直接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对应的税额,上述共计388,018.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1081300001137239 78,895,724.24 607,098.60 79,502,822.84
公司德阳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1081300001137224 318,631.18 85,296.08 403,927.26
公司德阳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1081300001138307 5,224,883.54 56,621.82 5,281,505.36
公司德阳分行
合计 — 84,439,238.96 749,016.50 85,188,255.46
注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7239账户余额不含尚未到期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30,000,000.00元;
注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1138307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川英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826,329.52元(不含税)。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DAA3F0093),同时由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余额30,000,000.00元,系购买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起息日为2023年12月1日、到期日为2024年3月4日,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型,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为1.54%至3.10%,本年收入净额为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有30,000,000.00元仍在进行资金管理,余下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CDAA3F0046)。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杰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英杰电气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 本保荐人对英杰电气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311.3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28.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28.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