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0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431,420,400.9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8,293,122.00 元,加上
2023 年初未分配利润 825,739,810.98 元,扣除 2023 年派发 2022 年度现金红利
71,852,625.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47,014,464.89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 220,362,7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8,145,083.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时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