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4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7 月 3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共 88 人,代表股份 155,216,349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72.0068%。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47,546,84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8.4488%,通过网络出席的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7,669,5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5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2 人,代表股份 7,953,12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3.6896%。
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83,61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316%,通过网络出席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7,669,50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580%。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军先生、周英怀先生、陈金杰先生、刘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93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4%。
1.02 选举周英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93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4%。
周英怀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金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93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4%。
陈金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刘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93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4%。
刘锴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饶洁先生、张宇先生、范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饶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93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4%。
饶洁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93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4354%。
张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范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93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4%。
范永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强先生、王朝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赵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93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4%。
赵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朝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4,932,8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69,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54%。
王朝辉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小进、陈虹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