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历女士,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 50 万元,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与会董事会审议,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等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