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9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04,500,439.79 元,根据《公司法》《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按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619,725.62 元,加上 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
390,227,983.10 元,扣除 2020 年派发 2019 年度现金红利 31,67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2,438,697.27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 95,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8,004,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时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