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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英杰电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22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或“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英杰电气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31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66.8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50.5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5107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万元)

      电力电子产品扩                          川投资备(2018-510699-

1  建技术改造项目    23,882.98    23,882.9838-03-247367)JXQB-0020
                                                号

      技术中心升级改                          川投资备(2018-510699-

2      造项目          6,767.60    6,767.6039-03-248039)JXQB-0024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合 计            45,650.58    45,650.58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英杰电气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

    2、英杰电气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英杰电气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英杰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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