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二)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仲鸿天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的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的运转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亦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以上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的运作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听取了沈松先生汇报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529.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6.02%;营业利润 3,924.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3.21%;利润总额 3,624.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28%;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675.8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8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反映出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向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回避表决《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会议未就该事项进行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高级管理人员仲湘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董事会同意计提 2022 年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317,326.67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建立健全高效的管理体系,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次审议程序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14:00 在苏州市吴江区八
坼镇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股
权登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