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9,4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和转增股数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9,47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9,47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9,205,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70,000,000 70.37 35,000,000 105,000,000 70.37
股/非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70,000,000 70.37 35,000,000 105,000,000 70.37
二、无限售条件流 29,470,000 29.63 14,735,000 44,205,000 29.63
通股
三、总股本 99,470,000 100.00 49,735,000 149,205,000 100.00
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49,205,000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度
每股收益为 0.21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发行价将进行相应
调整。
九、咨询机构
1.咨询联系人:黄亚辉 李思远
2.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镇交通路 68 号
3.咨询电话:0512-63369004
4.传真电话:0512-63366336-8007
十、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