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部门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
聚杰微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新材料”)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
收到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下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郎环责改字〔2021〕32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对聚杰新材料的调查发现,聚杰新材料的纤维面料及制成品项目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已投入生产并排放污染物。
以上事实有∶《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拍摄照片、企业项目审批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项规定,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聚杰新材料自收到本文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纤维面料及制成品项目的生产和污染物排放行为,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排放污染物。
二、公司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工作小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针对项目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已投入生产并排放污染物的问题,公司紧急停止纤维面料及制成品项目的试生产,
并积极推进项目的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的取得工作。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公司为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进行辅导。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纤维面料及制成品项目尚处于建设过程中,造成本次事件的主要原因系项目设备调试及试生产产生的废水外排,聚杰新材料现已暂停项目的试生产工作,预计会延缓纤维面料及制成品项目的建设进度,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2、本次事件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针对本次事件所产生的后续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郎环责改字〔2021〕32 号)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