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0-03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审议否决《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周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68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鸿天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71,15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52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37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5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66%。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8项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1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
(八)审议否决《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170%;反对7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236%;反对1,9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6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的票数未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该议案未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张鎏律师、王长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