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23127 债券简称:耐普转债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
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曲治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耐普矿机”)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股东曲治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73,400 股,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96%。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
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曲治国累计减持 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治国先生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曲治国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曲治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5.7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数后总股本 5.8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满,曲治国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曲治国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曲治国先生本次减持遵守其在《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持股限售期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满足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对公司二级市场不构成重大干扰的条件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4、曲治国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