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合肥中海蓝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蓝航”)、安徽长三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三角”)各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海蓝航、安徽长三角各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刘屹先生、ZHU QING(朱庆)先生、姜任健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蓝航及安徽长三角的业务发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向中海蓝航、安徽长三角各提供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
行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合肥中海蓝航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中海蓝航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UTYXM9T
3、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 99 号英唐产业园 5 号楼 1 层、2 层
4、法定代表人:ZHU QING(朱庆)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7、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27 日
8、营业期限: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50 年 5 月 26 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
2 ZHU QING(朱庆) 250 25%
3 刘屹 50 5%
4 刘凡 10 1%
5 姜任健 10 1%
6 青阳蓝鑫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90 9%
7 青阳蓝航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80 8%
11、与公司关联关系:中海蓝航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385.33 3,963.41
负债总额 2,099.16 3,060.50
所有者权益 286.17 902.91
资产负债率 88% 77.22%
营业收入 2,028.58 2,736.27
净利润 25.34 616.75
注:1、上表中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中海蓝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 70%,但中海蓝航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资信情况:中海蓝航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海蓝航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截至目前,尚有 400 万借款未到期,预计将按期还款。
(二)安徽长三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长三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W77T1XB
3、住所: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铜井东路 1988 号
4、法定代表人:吴明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7、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11 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环保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大气环保、水处理、湿垃圾处理、垃圾焚烧、土壤修复、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装备的技术和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检测服务,环保设备的运营服务,环境大
数据分析及应用服务,环保设备、机械、机电设备、环境检测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资比例低于 25%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
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59 45.9%
2 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00 10%
3 刘凡 9 0.9%
4 姜任健 9 0.9%
5 ZHU QING(朱庆) 63 6.3%
6 池州协创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1 17.1%
7 刘屹 189 18.9%
11、与公司关联关系:安徽长三角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45.9%。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880.08 1,882.69
负债总额 1,194.74 1,421.74
所有者权益 685.34 460.95
资产负债率 63.55% 75.52%
营业收入 341.21 360.49
净利润 -274.86 -223.51
注:1、上表中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安徽长三角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且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资信情况:安徽长三角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4、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上年度,公司未向安徽长三角提供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ZHU QING(朱庆):ZHU QING(朱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为公司
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刘屹:刘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姜任健:姜任健先生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刘凡:刘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青阳蓝鑫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青阳蓝鑫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2WCD7Q8L
3、住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伯益上东城服务中心 A 区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