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3-01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保证风险可控。
(四)授权期限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决策程序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