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1-043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及朱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披露
了《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计划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113,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ZHU QING(朱庆)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4,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
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
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减持股份来
称 (元) (股) 的比例(%) 源
2021.3.18 89.00 200,000 0.25
集中竞价 2021.3.23 87.40 83,100 0.10 公司首次公
朱弢 交易 开发行前股
2021.3.24 85.63 158,900 0.20 份
2021.3.26 82.93 122,540 0.15
合计 564,540 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股东广发信德、持股 5%以上股东兼董事ZHU QING(朱庆)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广发 合计持有股份 4,113,360 5.14 4,113,360 5.14
信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13,360 5.14 4,113,360 5.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ZHU 合计持有股份 11,629,524 14.54 11,629,524 14.54
QING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07,381 3.64 2,907,381 3.64
(朱 有限售条件股份
庆) 8,722,143 10.90 8722143 10.90
合计持有股份 2,258,160 2.82 1,693,620 2.12
朱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4,540 0.7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3,620 2.12 1,693,620 2.1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